2001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次公布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包括中国昆曲在内的19个项目成为首批重点保护项目,这标志着对无形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已经成为世界共识,引起了各国的广泛关注与高度重视。一时间,“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申报形成了一股热潮,无形文化遗产成为一个新鲜的名词。而实际上,在中国,由政府组织,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工作却并非始于今日。
“口头与非物质遗产”,顾名思义就是典籍与有形文物、建筑之外的无形文化遗产,蕴含于民族民间文化中的大部分内容都属于这一范畴。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由政府组织对部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和研究工作,如记录整理各种技术流派和各种体裁的传统剧目、曲目及其唱腔、曲牌、表演艺术、脸谱、服装、道具等,对老艺人独特的表演技术、经验加以学习;1979年以来的20多年间,又举全国之力,开展了搜集、整理民间艺术的一项系统工程——被誉为“文化长城”的十大文学艺术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建立了大批轻工企业,对传统工艺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不断搜集传统艺术优秀代表作品,命名了204名长期从事传统工艺制作且自成流派、成绩卓著的“工艺美术大师”。对于具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国家采取了重点扶持政策,如被称为“国粹”的京剧艺术、被称为百戏之祖的昆曲。政府文化部门还通过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的命名活动来鼓励各地对民族民间文化的整理、保护和开发。近年来,一些省区开始在文化生态保存比较好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进行文化生态保护的建设,云南、贵州还率先出台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目前,文化部正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使之成为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基本法。
中国艺术研究院作为唯一一所艺术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国家级研究机构,在文化部的直接领导下,几十年来在抢救和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陈醉告诉记者,10部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中,《中国戏曲志》等4部志书的总编辑部设在中国艺术研究院;1997年,中国艺术研究院的音响资料收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记忆名录》,成为世界第一例以音响资料的形式列入《名录》的项目;1999年由亚太各国参与完成的“亚太地区传统与民间表演艺术数据库”公布的中国首批5家研究保护机构,全部在中国艺术研究院;2001年5月,昆曲入选为世界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申报单位就是中国艺术研究院,之后该院又完成了古琴艺术的申报工作;2002年5月,中国艺术研究院召开了“抢救和保护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座谈会”,正式启动了“中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认证、抢救、保护和研究工程”及10多个重大子课题。2002年12月,该院在北京召开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抢救和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今年2月,文化部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国家中心”设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到目前,该院有关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国家重点、年度、部级课题多达二十几个。
除了政府主导下的抢救与保护,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也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抢救工作作出了重要成绩。由中国文联等单位参与的保护与抢救工作,具有普及、教育的意义与作用。各地政府也积极行动起来,参加到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中来。
也许是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留存太过丰富,保护与抢救工作的难度巨大,超出想象,尽管我们付出了努力,却远远不够。在经济发展日益迅速的今天,抢救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急迫性日益突出。我们的近邻日本、韩国花几十年时间,从制定法律到具体保护措施,从全民意识到大量资金的投入,他们的一整套办法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值得借鉴。
(徐涟)
(摘自 《中国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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