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艺人鲁本修之女替父追讨署名权败诉

“亲家母你坐下,咱们说说知心话。”这是豫剧《朝阳沟》里的经典唱段,包括这一段在内的《朝阳沟》6个唱段在传唱了几十年后却惹上了官司。河南省豫剧三团乐队成员、盲艺人鲁本修(已逝)之女鲁敬把河南省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王基笑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犯鲁本修的署名权。7月24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鲁敬的诉讼请求。
据原告鲁敬称,其父鲁本修生前是河南豫剧三团盲乐师。1958年3月,鲁本修和其他演职员一起,排练出了《朝阳沟好地方》、《咱们说说知心话》等脍炙人口的《朝阳沟》豫剧唱段。1963年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摄戏曲片《朝阳沟》时,鲁本修和王基笑等赶到长春电影制片厂,对《朝阳沟》唱段进行了改编。今年3月,鲁敬听说王基笑编著了《朝阳沟好地方——豫剧唱腔116首解析》,但书中的6个《朝阳沟》唱段却没有署鲁本修的名字。于是请求法院确认鲁本修对6个唱段的署名权,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8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7月24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朝阳沟》一剧的著作权由主持该剧创作的河南省豫剧三团享有,在该剧创作完成过程中提供创造性劳动的个人只享有署名权。从1958年至今,该剧经多次重大修改,其中融入了无数人的汗水和智慧,因此,对该剧唱段署名权的确认,在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其作为戏曲艺术作品特有的沿革发展的历史事实。
豫剧《朝阳沟》1958年初稿系集体创作完成,没有个人署名,之后从1962年开始,作为著作权人的河南省豫剧三团的艺术档案及相关出版物上,均记载音乐设计为“王基笑、姜宏轩、梁思晖”。在这些资料中,无论是《朝阳沟》全剧,还是本案涉及的相关唱段,其音乐设计署名均未出现过原告鲁敬之父鲁本修的名字。
《〈朝阳沟〉简谱本》中的“前记”与《电影〈朝阳沟〉唱腔集》中的“说明”及其他人在鲁本修去世后所撰写的回忆纪念性文章,均显示鲁本修在戏曲音乐创作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并受到了河南豫剧界的广泛赞誉。但鲁本修的音乐创作大部分是与其他音乐工作者相互结合完成的,因此,“前记”、“说明”以及回忆纪念性文章并不能证明鲁本修对电影及舞台剧《朝阳沟》的音乐设计付出了独创性劳动,原告也没有证据能够证实鲁本修与其他音乐设计者王基笑、姜宏轩、梁思晖等就本案涉及的《朝阳沟》6个唱段存在共同的创作合意和创作性劳动,不能证明鲁本修为唱腔设计的合作作者。原告要求确认其父享有署名权的依据不足。(记者 唐雪薇)

(摘自 《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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