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今日(1日)宣布委任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成员,任期由即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粤剧发展基金于2005年11月27日正式成立,筹款和资助有关粤剧发展的研究、推广和延续粤剧发展的计划及活动。粤剧发展基金并就由民政事务局局长委任的咨询组织“粤剧发展咨询委员会”的工作予以配合,就其所倡议的计划作出支持。
粤剧发展基金根据民政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第1044章)成立。作为基金受托人及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的主席,民政事务局局长再度委任八名成员及两名新成员,自今日起出任新一届的粤剧发展基金顾问委员会委员。
顾问委员会向民政事务局局长就粤剧发展基金的行政及管理事宜提出建议,如鼓励社会人士支持基金、监察基金运作,以及检讨基金资助项目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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