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兰江导报“芥子园”副刊《兰溪摊簧,还是兰溪滩簧———有戏曲专家称:应作“摊簧”》一文,笔者对文中所述的论点不敢苟同。这是因为滩簧这一古老的曲艺形式源于清乾隆年间,历史上原本就已定名为滩簧,而并非由现代某几位戏曲专家揣测定论所谓的“摊簧”。再说兰溪滩簧也并非兰溪的原始创造,而是一种历史的传承和遗存,它最早传自苏州、上海,因此,追根溯源,其历史本名正是“兰溪滩簧”,决非“兰溪摊簧”。
据由中国四百多位著名专家学者共同编纂的权威巨制《辞海》载称:“滩簧,一作滩黄。曲艺的一个类别。苏州、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均有流行。清乾隆年间兴起;至清同治、光绪时各地滩簧逐渐产生。坐唱形式。曲目和音乐均采自宣卷和当地民歌小调。苏州滩簧、杭州滩簧也吸收了部分昆曲剧目和音乐。各地滩簧演唱时少则三人,多则九至十一人,分生、旦、净、丑等行当,演员自操乐器(鼓、板及二胡、三弦、琵琶等)。”这就不难看出,《辞海》在载述滩簧的历史时,从一而终地称“滩簧”,它尊重历史真实,始终没有改变。
《辞海》又载:“清乾隆、嘉庆时所刊《霓裳续谱》、《白彐遗音》二书均曾选载滩簧作品,称为‘南词弹簧调’或‘南词’。辛亥革命前后,不少地区的滩簧相继发展为戏曲剧种,起初大抵沿用旧名,后多改称,如上海滩簧(当地称本滩)改称沪剧,宁波滩簧改称甬剧,余姚滩簧改称姚剧。”由此可见,古籍选载滩簧作品就直呼滩簧,也称“南词弹簧调”或“南词”,在我国历史上就根本不存在“摊簧”的称谓,而且从《辞海》的这段记载中还可以看出上海滩簧出自上海滩(即本滩),从中也可道出了滩簧中的“滩”字的由来,其中丝毫没有所谓的“摊开来说唱”、“海滩、河滩说唱”之意,难道自古到今还有摆摊子说唱的情形吗?
《汉语大词典》亦载:滩簧,亦作“滩黄”。曲艺的一个类别。苏州、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均有流行。苏州滩簧历史较久……清范祖述《杭俗遗风》:“滩簧以五人分生旦净丑脚色,用弦子、琵琶、胡琴、板鼓,所唱亦系戏文。”姚华《曲海一勺·原乐》:“余若乱弹平调,壁垒未成,粤讴滩簧,传闻未广,或附隶于昆谱,或不数于乐章,于所不知,盖阙如也。”瞿秋白《论大众文艺·大众文艺的问题》:“革命的大众文艺,应当运用说唱、滩簧等类的形式。”又《普洛大众文艺的问题》:“他们所‘享受’的是:连环画……影戏,木头人戏,西洋镜,说书,滩簧,宣卷等等。”也由此观之,从清代至近代乃至现代的各种历史名家的著述中,均普遍称其为滩簧,没有一人称“摊簧”的。
至于说兰溪摊簧,还是兰溪滩簧?这可以从1985年编纂出版的地方志《兰溪市志》和2002年编纂出版的专业志《兰溪市文化志》中寻找答案。据《兰溪市文化志》记载:“滩簧原是曲艺中的一类,流行于苏州、上海、杭州等地。清乾隆年间开始形成,至同治、光绪时滩簧已相当普及。滩簧唱腔初以坐唱形式出现,后逐渐搬上舞台,至今已发展成为戏曲中的一个剧种。”《兰溪市文化志》又载:“婺剧滩簧可分金华滩簧、兰溪滩簧、东阳滩簧、衢州滩簧、浦江滩簧等五类。据传,乾隆末年有一位县衙中的苏州差官,于公务之暇集商贾子弟传授滩簧调,借以消闲自娱。”于是,滩簧也自此传入兰溪。《兰溪市文化志》这段翔实的文字记载,既十分清楚地记述了兰溪滩簧的历史由来,又非常明晰地告知了婺剧滩簧的五种类型,通篇字里行间自始至终均称滩簧,完全找不到一处是称“摊簧”的。因此,笔者认为所谓的“兰溪摊簧”的称谓违背了历史的传承,以致于以讹传讹,应予以否定。
笔者呼吁:兰溪滩簧必须正名,以还其本来历史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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