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影,以在灯光照射下用兽皮刻制的人物隔亮布演戏而得名,是我国民间广为流传的傀儡戏之一。
皮影戏最早诞生在两千年前的西汉,又被称为羊皮戏、影子戏、灯影戏等。发祥于中国陕西,成熟于唐宋时代的秦晋豫,极盛于清代的河北。皮影是采用皮革为材料制成的,出于坚固性和透明性的考虑,又以牛皮和驴皮为佳。上色时主要使用红、黄、青、绿、黑等五种纯色的透明颜料。正是由于这些特殊的材质,使得皮影人物及道具在后背光照耀下投影到布幕上的影子显得瑰丽而晶莹剔透,具有独特的美感。
沿袭传统戏曲的习惯,皮影人物被划分为生、旦、净、末、丑五个类别,更加特别的是,每个人物都由头、上身、下身、两腿、两上臂、两下臂和两手十一件连缀组成,表演者通过控制人物脖领前的一根主杆和在两手端处的两根耍杆来使人物做出各式各样的动作。在中国,不少的地方戏曲剧种都是从皮影戏中派生出来的。
皮影戏利用灯光将兽皮或纸制作的剪影照射在白色的屏幕上。由于皮影戏中的剪影由人来操控动作,所以皮影戏具有了表演的功能。可以表述一段故事,并配上幕后人员的弹奏的器乐和幕后人员的声音使得故事丰富多彩。皮影戏所用的幕影演出道理,以及表演艺术手段,对近代电影的发明和现代电影美术片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先导作用,被誉为“电影始祖”的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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