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春天”

2011年青年演员擂台赛观众评委产生办法

北京京剧院青年演员擂台赛将探索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把市场运作与人才培养融为一体,尝试将擂台赛打造成为北京京剧院的品牌活动,并创造良好的市场效应。

本次比赛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北京京剧院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使老观众对北京京剧院的认知耳目一新,使新观众对京剧乃至北京京剧院产生关注热情。观众的认可是京剧艺术走向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经之路。为此,通过比赛遴选出真正受到观众喜爱的优秀演员,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比赛上特别设立观众评委团。

现制定此次青年擂台赛观众评委团评选产生办法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对京剧艺术有较高的认知程度和鉴赏能力;

2、身体健康,能够保证按照擂台赛赛程要求到场担任评委工作;

3、作风正派,为人正直,能够公平、公正的对待评审。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登陆北京京剧院官方网站报名,登陆北京京剧院新浪官方网站下载表格报名;

2、电话报名:北京京剧院业务办公室报名电话:67247773;

3、现场报名:地址为北京京剧院(南三环洋桥往南500米路东)611、616室;

4、报名时间:3月16日至4月15日。

三、资格审查:

1、依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个人的资料了解核实,预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通过资格审查确定100名观众评委,其中35岁以下人员不少于30%。

四、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1、观众评委产生名单,将在北京京剧院官网和北京京剧院新浪官网同时公布;

2、如果发现条件不符或个人情况属实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委资格。

为推动京剧事业的繁荣发展,培养并推出京剧青年优秀人才,北京京剧院将隆重举办“2011年青年演员擂台赛”。

此次青年演员擂台赛是京剧青年演员展现自己艺术水准、相互交流的一次好机会。擂台赛将通过现场专家打分、观众评分、票房收益这三种的评比形式完成打分,选定具有艺术潜质、有观众缘、有票房号召力的青年优秀人才。剧院将以新的演出营销管理模式,提高每位参赛演员的社会知名度,形成北京京剧院是青年人才最向往的发展基地。提升剧院的美誉度、强化剧院凝聚力与号召力。

根据青年擂台赛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的决定,特制订2011年青年演员擂台赛比赛规则:

一、参赛演员资格:

1、 北京京剧院正式演员;

2、 年龄40岁以下;

3、 能够担任具有一定质量的一台大戏的主演;

4、 在平时工作中能够做到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剧院的演出任务。

二、报名方法:

由演员本人向组委会当面报名。

三、参赛人员、演出剧目及演出时间审核办法:

1、经过对参赛演员艺术条件及以往艺术经历的核查,确定是否具备演出资格;

2、根据申报剧目,按照剧目的排练、演出可行性以及整体演出剧目的协调,由剧院、剧团、本人共同确定;

3、参赛人员演出时间由剧院、剧团共同协商,统一安排。

四、评分标准:

1、根据专家评委分、观众评委分及票房收益分三方面综合分数评出所有参赛演员大排行名次;

2、专家评委分、观众评委分、票房收益分满分均为100分,三项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3、专家评委根据组委会制订的评分表,按照自然条件、基本功、人物刻画、表演技巧、综合能力、艺术潜质和演出效果七个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中间分数的平均分为当天参赛演员的专家评委分数;

4、观众评委根据组委会制订的评分表,按照综合印象、基本功、人物刻画、演出效果、综合素质五个方面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去掉两个最低分,中间分数的平均分为当天参赛演员的观众评委分数;

5、票房收益分计算办法为:所有比赛演出每场总票房收入为125,900元,根据演出档期不同分为周一档期、周二至周四档期、周五至周日档期三个标准,周一档期票房收入满7万元计100分,周二至周四档期票房满8.5万元计100分,周五至周日档期票房收入满10万元计100分,根据每场实际票房收入所占比例计算选手票房收益分。

五、评委人数及参评时间的通知方法:

1、专家评委由组委会聘任一定数量业内专家组成专家评委库,每场比赛前一天从专家评委库中抽选8名专家为当场比赛评委,实际到场评委不得少于5名;

2、观众评委由组委会按规定程序(观众评委产生办法另附)选聘100位业外人士组成观众评委库,每场比赛前一天从观众评委库中抽选15名为当场比赛观众评委,实际到场评委不得少于10名。

六、比赛成绩的公布方法:

通过北京晨报、北京京剧院官网、北京京剧院新浪官网,每天公布演出比赛排行榜及专家点评和观众点评。

七、评分表的管理办法:

1、由专人对评分表进行管理并留档保存;

2、如果参赛演员对平分表内容有异议,可向组委会提出申诉、经批准后方可查询。

八、公平原则及处罚办法:

1、 擂台赛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参赛演员不得以任何不正当行为干预评委打分和干扰其他参赛选手的演出,如发现参赛演员有不正当行为,一经调查核实,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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