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剧网
关于开展戏剧百团推荐活动的通知
中剧网字[2009]第003号
各有关剧团(院):
各有关剧团(院):
在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光辉节日即将来临之际,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全面检阅戏剧团体的整体水平,增进戏剧团体之间的交流,推动戏剧创作和表演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发现和培养戏剧新人,促进戏剧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戏剧网和中数华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决定开展戏剧百团推荐活动,由中数华夏文化传媒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工作。
本届活动旨在多角度全方位展示各省(市、区)文化系统在演绎和谐戏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并通过对名团名院及戏剧名家的推荐和表彰,在当今纷繁多变的文化格局中高扬中华文化的旗帜,焕发戏剧艺术的风采,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道德支持。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条件1、在当地文化部门登记注册的规范性戏剧团体,其中包括:
综合设施先进,专业人员集中,年演出100场以上的国营剧团。
在当地有影响、有传统精品剧目、有自创剧目、有知名演员的民营剧团。
2、服务社会,成果卓著,有获奖证书。
二、参加方式:通过我网联络处报送被推荐剧团的详细情况(发展概况、精品剧目、获奖剧目、保留剧目、在演剧目、主要演员等),要求报送的图文资料须详细真实,并加盖单位公章;剧目介绍部分须有十分钟以上的精选视频资料。
望各有关剧团接到通知后能给予积极支持,与我网密切配合,搞好本次推荐活动。
三、申报时间: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四、相关事项:1、推荐程序为:由申报单位自主报名,经我网特聘戏剧专家初评,最后由专家评审组研究确定。评审组由戏剧界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领导、知名专家和中国戏剧网顾问等方面组成。
本届活动不向参与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2、本次活动由中国戏剧网全程报道,活动结束后将出版《中国戏剧大全》电子专刊,重点宣传报道名团成就及团长风采,专刊将广泛报送国家文化部、各省(市、区)文化厅、各演出团体、有关新闻机构及戏剧专业网站等传阅。
3、对被推荐单位及个人将统一颁发证书。
4、拟安排被推荐剧团来京展演。
联络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鹏润家园静苑A座
电 话:010-81662960
传 真:010-63330500
Email : xiju086@126.com
中国戏剧网 中数华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六月三日
已参加的剧团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内蒙古乌兰察布晋剧团
鄂而多斯歌舞剧团
内蒙古京剧团
内蒙古包头晋剧团
内蒙古歌舞剧团
太原市实验晋剧院青年团
太原话剧团
通化市歌舞剧团
吉林省长春评剧院
吉林市戏曲剧团
沈阳市话剧团
沈阳市杂技团
黑龙江省京剧院
葫芦岛市艺术团
河南海燕豫剧团
齐齐哈尔话剧团
齐齐哈尔艺术团
榆林市煤海艺术团
大连话剧团
山东省兖州市豫剧团
山东省曲阜市山东梆子剧团
山西省晋中市晋剧团
陕西省西安市豫剧团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剧团
陕西省宝鸡市话剧团
陕西省汉中市秦剧团
四川省乐山市歌舞剧团
河北省邯郸市东风剧团
四川省内江市川剧团
四川省遂宁市川剧团
四川省隆昌市川剧团
河南省曲剧团
辽宁省铁岭市民间艺术团
北京龙在天皮影文化艺术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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