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路上有幢不同寻常的花园洋房,白墙,红瓦,朴素,雅致,历经世纪风雨依然静卧在那里。这幢洋房曾经是一位京剧大师的故居,也是大师与第二任妻子发生情爱故事的见证。
令人遗憾的是,名人故居的牌子还在,闹中取静的氛围还在,当年同在这里长大的姐弟间的温情却无处寻觅,同父同母6姐弟正在上演一场洋房争夺战。

不能一人独占

前天下午,在距洋房不远的一个现代小区,记者见到了大师最小的女儿,六姐弟中的小妹,也是原告五姐弟的诉讼代表。
“父亲是历史名人,我们不想让社会上都知道他的子女在打架。可既然是同父同母兄弟姐妹,就应当平均享有洋房产权,不能让一个人独占。”
大师与第一任妻子生育了三个子女,与第二任妻子生育了六个子女。作为大师最小的子女,小妹也已经59岁了,后妻所生的六姐弟中的大姐则76岁了。他们全部都加入了美国或英国国籍。当年母亲在他们十几岁时就送他们出国读书,只有四弟没出去。

家庭矛盾早已显现

文革期间,国外的五姐弟无法回国,连偷偷往家里汇款还要转几道弯。文革结束后,四弟也到了美国。1984年,同父异母九兄妹对簿公堂,法院将洋房主屋产权判给了第二任妻子的六个子女共有。
“既然大家共有,肯定是一人一份,谁也不会多得。”小妹说,当年六姐弟都在国外,并没急于把房子分清楚。2001年底四弟最先回到上海,在没有与其他姐弟商量的情况下,自行把房子装修一番就住了进去。2002年初,小妹也回到了上海,偌大的房子她却住不进去,只好到外面租房子住,家族矛盾开始显现。

法院判决四弟占40%

其他几个姐弟得知后,也很气愤。与四弟沟通后,他们才发现,四弟并不认为房子应当平分,他说父母早已把房子的一部分给了他。在经历了同父异母九兄妹的财产纠葛后,同父同母六姐弟再起纷争。于是,五人联合起来将四弟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洋房产权。
五姐弟认为,1984年的判决确认洋房主屋归六姐弟共有,按照法律,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应当按照等分原则处理。
四弟则提出,自己在文革期间与父母同住时,父母已经将房屋的一部分分给了自己,所以现在只应对父母生前居住部分进行分割。而且自己的妻子对父母尽了照顾义务,也应当参与分割。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于去年12月31日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房屋产权在1984年就已经确定为六姐弟共有,所以四弟的妻子要求参与分割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六姐弟之间如何分割房屋产权,法院认为,父母当年将主屋的40%给予四弟夫妇居住,在文革最困难时期,四弟夫妇与父母共患难,对父母尽了照顾义务。所以,四弟可适当多得份额,判决原告五姐弟各占12%,被告四弟占40%。

一审判决五人不服

原告五姐弟不服,委托傅玄杰律师事务所傅玄杰和黄荣楠律师向上海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傅玄杰和黄荣楠律师认为,经1984年法院遗产继承判决,洋房已经成为六姐弟的共有财产,而不再是父母遗产。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当按照等分原则,可适当考虑的因素是共有人对共有财产贡献的大小和方便共有人生产、生活,四弟的妻子不是共有人,不能因她的因素而影响共有人的分割,也不能因四弟实际居住过的面积大小而影响分割分额。(记者高国垒)

洋房记录世纪情爱

这幢洋房有六姐弟太多年少时的回忆,更是大师传奇情爱故事的见证。
据戏曲史料记载,1928年上海滩发生了一起自由恋爱事件,因为涉及京剧名角和一位富家千金而名噪一时。因该京剧名角已有妻室,加之社会成见,富家极力阻挠两人发展。富家千金乘着家人看管懈怠之际,逃出了家门,与京剧名角暂避苏州。为了真挚的爱情,一对恋人抛弃了优厚的物质生活条件,不得不在许多年里离开上海。
七年后,男子终于与妻子办妥离婚手续,并携富家千金回到上海,在一家最著名的酒店举办了一场隆重的婚礼。而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是3个孩子的母亲和父亲了。
1945年,已经接纳女儿的富家买下长乐路的一幢洋房送给女儿,房子产权一直记在女儿名下。

名人洋房价值几何

这幢洋房分主屋和附屋,主屋三层,共520多平米,附屋150多平米,还有一个花园。据了解,周围其他洋房均价在六万元以上,六姐弟争夺的主屋有520平米,总价在3000万元以上。加上名人故居效应,实际价值还要高。

(摘自 《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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