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戏爱好者们最怕没有活动场地。

早晨进公园喊两口吧,时间短,不过瘾。遇上琴师不能去,更是失意非常。到老年活动中心唱吧,就那么一个场所,而且地方小,人多琴师多,排队等候的时间比唱的时间多得多,情绪受影响。只有进社区,在一户人家里,才能满足戏迷们的需要。问题是:住户们有的不喜欢京剧,嫌吵闹,嫌热火。更有上夜班的,白天要睡觉,丁点动静都嫌烦,别说高亢的京胡声,加上投入的引吭高歌了。而且长的段子行腔足有十多分钟,让静休的和反感的人听了比受刑还难熬。

于是京戏迷们遭遇了不少尴尬。比方说在社区,邻居们三番五次地反映说:“太吵啦,让他们到别处去唱!”于是社区管事的同志敲门请出主人,在过道里笑着说了反映意见的情况。主人道歉接受,送走房管。可是“别处”在哪里?子虚乌有,于是听取意见的结果当然就是中止活动。

这算是讲文明客气的。还有打上门来吵闹的,更有甚者,干脆采取“小字报”的方式进行谩骂,把难听话贴在门上:“识相的,别再吼了,不知道讨人嫌吗!”“活腻歪了是不是?”

不论遭遇哪种方式的尴尬,戏迷们收到的结果都一样———偃旗息鼓,心灰意懒,却又不肯轻言放弃,再想别的门路。

在新疆真是太缺少京戏迷们活动的场所和氛围了!

在首都北京,情况就截然不同。社区里有的是活动场所,甚至有戏迷表演彩唱的厅堂。名票们更是可以在特定的舞台上演出,十元钱一张票,观者演者俱很尽兴。

天津、上海等地也有着类似的好传统、好特色。甚至可以说,真正的京剧艺术家,如果得不到这些地区戏迷和票友的认可,那就意味着水平还不够格。

不否认,戏迷们的水平距离角儿虽然很远,可是练习的热情却是一样的。他们何尝不希望得到谅解和包容?何尝不愿意在非睡眠的时间里,有人能给两三个小时的空当,让他们得以尽尽雅兴?要知道精神的愉悦是“至乐”(庄子语),内心的和谐是最根本的和谐。不是有更多人在社区里、住室间喝酒猜拳,大呼小叫,夜阑不散;不是有不少人甩扑克、打麻将,呼声笑声争吵声不断,熬到深夜甚至天明;难道都不影响休息和睡眠?为什么很少听到人有抗议和发难?看起来在京戏迷们遭遇的尴尬后面,有值得思考的东西存在。

假如我是社区干部,就要劝说邻居们协商解决问题,而不会直接出面劝阻戏迷们停止活动。因为唱京戏是健康的娱乐活动,是弘扬国粹的善举,是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出现这样的状况,社区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扶持鼓励,比方辟出场所,供给群众活动,这才是高招。

假如我是邻居,绝不会上门吵闹,更不能张贴骂人的字条。那不是把自己放到既愚昧无知又小肚鸡肠的水平上了吗?在那两三个小时里,我可以去做别的事,例如买菜逛商场,散步会朋友。毕竟一周或几周只有一次!怎会一点也无法宽容呢!上夜班者另当别论,但也可以商量,总有不上的时候嘛。和谐邻里,和谐社会,是要如此才能建立起来的!

从京戏迷遭遇尴尬一事,我再一次读出了“和谐”的价值和定义。(张淑萍)

(摘自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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