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与河南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文企联姻,昨日省豫剧一团正式更名为河南省宋河豫剧一团。

省豫剧一团的前身是人民艺术家常香玉创建的“香玉剧社”。当天,省豫剧一团与宋河酒业签订的联姻协议,合作期限暂定一年,从2008年4月1日起开始生效。在此期间,宋河酒业将支付给一团冠名“固定支持资金”50万元,另外,还将根据宣传情况,支付部分“浮动支持资金”。

“此次一团与宋河的联姻,无疑是一次大胆的尝试。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扩宽剧团的资金融入渠道,而且对于培养文艺团体的市场意识和市场能力也将大有裨益。”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李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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