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受河洛文化滋养的豫剧既是河南的代表剧种,也是在台湾受到欢迎的剧种之一,豫剧交流、合作已经成为豫台之间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河南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宋丽萍说,作为豫台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两地豫剧的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和深入,河南豫剧的纯正传统和台湾豫剧的创新理念相互影响,不仅丰富了豫剧的文化底蕴,而且加强了两岸同根同源的血脉之情。
“河洛文化、豫剧,已成为河南省开展对台文化交流中最具有活力的因素。”宋丽萍说,在河洛文化滋养下诞生和成长的豫剧,以其博大的包容性、延续性和影响力不断发展壮大,不仅在大陆家喻户晓,而且在台湾也有广泛的影响。
豫剧于上世纪40年代末传入台湾,豫台豫剧交流与合作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近年来渐趋活跃,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提升,交流成果日趋丰硕。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发展了豫剧的文化底蕴,加强了两岸人文交流与合作,促进了豫台合作剧目走向国际舞台。
河南艺术家曾赴台帮助排演了《武后与婉儿》《秦少游与苏小妹》《慈禧与珍妃》《拜月亭》等剧目,并联合打造了《曹公外传》等优秀曲目。《曹公外传》曾在北京长安大剧院演出,被誉为“两岸豫剧交流的典范之作”。
2009年,河南豫剧界人士多次赴台,与台湾豫剧团合作,完成年度大戏《约束》,该剧改编自莎士比亚名剧《威尼斯商人》,还赴伦敦参加了“英国莎士比亚双年会”,演出获得了很高评价。
豫台两地豫剧交流形式多样,包括演出、举办论坛等。据介绍,海峡两岸豫剧发展论坛自2001年首办,至今已举办了七届。今年4月在台北成功举办了第七届海峡两岸河洛文化暨豫剧发展论坛。
河南省艺术研究院研究员石磊认为,两岸豫剧艺术的互动也是促进台湾戏曲发展的动力之一。他表示,大陆豫剧是台湾豫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艺术资源;而台湾专业豫剧表演团体在艺术管理及营销运作上,也给大陆的豫剧专业表演团体许多启发。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