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6日从省文联获悉,河南省著名音乐家、音乐理论家、音乐活动家王基笑12月5日因病逝世,享年77岁。
王基笑1930年生于辽宁省丹东市,曾先后在河南省歌剧团、河南省豫剧院创作室、河南省豫剧院三团从事专业作曲兼乐队指挥工作。1980年至1996年10月任河南省音乐家协会常务理事、主席,1996年10月至今任省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
王基笑是我国著名音乐家,为我国民族音乐、戏曲事业尤其是对豫剧现代戏音乐的创新做出了杰出贡献。50年来,他在豫剧音乐改革、创新方面的成功实践,推动了一大批当代豫剧艺术经典的产生,在新中国戏曲音乐发展史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他创作了各类音乐作品四百余部(首),其中豫剧《朝阳沟》、《小二黑结婚》、《刘胡兰》、《李双双》、《红果红了》、《五姑娘》、《唢呐情话》、《包公》等音乐唱段和歌曲至今广为传唱。此外,他还是我国第一位成功运用现代作曲理论和中西音乐比较方法,阐述中国戏曲(豫剧)音乐艺术规律而获得国家奖励的音乐家,也是中国最早运用戏曲音乐元素、结构特点,创作出戏歌这一全新音乐样式,并在中国音乐创作及演唱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作曲家。(记者 陈茁)
(摘自 《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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