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文明办在2011年组织全省教育系统等34个系统和行业开展了“窗口之星”评选活动。通过各系统和行业自查自评,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评选工作小组实地复核、认真评审,分别对34名个人和30个集体进行表彰。广东粤剧院曾小敏被授予2011年度广东省系统和行业“窗口之星”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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