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艺术系列高、中级专业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我院刘建科等21名同志获得评审通过,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7日——12月15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具体事实或证据,并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受理举报的部门和联系方式:广东粤剧院人事室,联系人:黄天明;联系电话:020--87776037;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3号,邮政编码:510080;传真:87775095。


附件:广东粤剧院2017年度艺术专业高、中级资格通过人员名单



广东粤剧院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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