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

文艺评奖过多过滥,有不少文艺团体、文艺工作人员常年为“评奖”奔忙:创编节目要探风向、摸领导意图,“打造精品”,还要找钱、找人、找评委,找关系。“为奖而生,得奖而死”,

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浪费了多少艺术家的青春年华。轻易得来的光环,转身即逝。把许多文艺团体、文艺工作者从评奖中“解放”出来,让有出息的艺术家,少受名利思

想的诱惑和干扰,经过不事声张的努力,拿出好作品,做出成绩,当会受到群众欢迎。

评奖减少,还要办好,必须改革。一要明确谁评谁?在“管”、“办”不分的条件下,老是自己评自己。评奖形成若干利益共同体,分享名利。文艺作品创作出来以后,应先到人民

群众中去接受检验,听取群众意见。没有公演过的戏,没有群众基础的文艺作品,不能参加评奖。少数人闭门“打造”的作品,几个评委反复看过的作品,没有经过群众检验,也不能

参加比赛。要建立客观公正的、透明的评奖机构,作品的优秀与否,不能由少数领导人说了算。利益有关方的人员,不能参加“评委”,建立回避制。评委的资质、信用,要考核并公示,杜

绝腐败行为。为参赛也要规定条件,让思想好、表现好,勤奋的文艺工作者有优先参赛的条件。如有的演员常年努力演出,为群众服务,应该帮助他们,让他们有学习提高的机会,有优先

参赛的条件。往往有一些平时很少为群众演出,表现并不努力的却容易参赛得奖,而且成为“得奖专业户”,这公平吗?比赛的目的,导向,应该鼓励什么?

文艺评奖要和文艺评论结合好。导向明确,能让文艺工作者无论是否参加比赛、评奖,都能受到启发和推动。文艺要为群众服务,文艺工作者要在为群众服务的过程中提高。

——摘自2015年第3期《中国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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