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壮剧团的排练大厅里,时常可见到壮剧传承人闭克坚、张琴音的身影,两位年过古稀的民间艺人定期到此为年轻的壮剧演员传授技艺,培训内容包括戏曲基本功、壮剧唱腔、壮剧小戏等。这是广西壮剧团将保护壮剧艺术并使之继续传承的工作落到实处的体现之一。
壮剧的流变
壮剧是广西壮民族的代表剧种。它的产生、发展,经历了几番沉浮:乾隆三十年形成演出班社,光绪三十年仲春,北路壮剧达到鼎盛阶段,但随后便很快衰落。新中国成立后壮剧得以新生,却又在“文革”期间消沉,现阶段,壮剧再次获得发展机遇。
广西壮剧团成立于1965年,其前身是广西右江壮剧团,演出的壮剧由南路壮剧和北路壮剧合流后形成。
上世纪80年代排演的壮剧《金花银花》、《羽人梦》、《瓦氏夫人》;上世纪90年代排演的壮剧《歌王》、《醉酒英雄》及进入新世纪后重新加工提高的《瓦氏夫人》等,曾先后获得全国戏剧界的大奖,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壮剧的代表性剧目。
壮民族丰富的民间故事、民间说唱、舞蹈杂耍、民间音乐、喜庆庙会等都给戏曲产生提供了条件。壮锦刺绣和干栏建筑也为壮剧舞台美术提供了依据。歌圩是壮族每年春秋两季数次的定期民歌集会,内容极为丰富,有盘歌、情歌、叙事歌、农事歌等。形式上有独唱、二重唱、三重唱;歌体上有“二句歌”、“四句欢”、“勒脚歌”、“嵌句欢”、“排歌”等,在丰富多彩的壮族民歌在基础上产生了壮族戏曲音乐。
壮剧由南路壮剧、北路壮剧、壮师剧等同源分支综合形成。壮剧的唱腔分南、北两路。南路壮剧雄劲粗犷,属板腔体;北路壮剧柔和细腻,属联曲体;壮师剧则多为说唱风韵。经多年融化整合,已形成新的音乐风格,既雄劲又轻柔,既具戏曲唱腔的特点,又具民歌风韵的独特艺术风格。
流行文化冲击下壮剧濒危
令人担忧的是,时下各种现代流行文化渗透到壮族地区的各个乡村角落,青年一代视民族传统文化为不值一顾的“古董”、“土货”,欣赏、传承壮剧艺术的热情逐渐消失。
同时,随着一代代壮剧老艺人的相继去世,原有的大部分业余壮剧团也自然消失。来宾市是壮族师公戏的重要发祥地,武宣、象州县原有200多个业余壮师剧团,现在仅存20多个,锐减90%以上;田林县原有的北路壮剧104个业余剧团已减少到40个;德保、靖西县的南路壮剧演出活动也是寥寥可数,仍在坚持活动的几个业余壮剧团,也是由五六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支撑着。为了生存,有个别县的专业壮剧团不得不转向以演出歌舞为主。
“民间壮剧处于传承后继乏人,甚至许多地方的壮剧艺术已经失传的状况,导致壮剧活动舞台大大缩小,面临濒危境地。只有尽快采取有力可行的保护措施,才能使有200多年历史的壮剧继续传承下去。”广西壮剧团副团长潘小波忧虑地说。
有效保护和传承仍是难题
真正要做到保护和传承壮剧,除了请民间艺人在剧团授课外,还应对壮剧目前的生存状态、发展状态、存在问题等了如指掌,做到心中有数。今年3月17日至23日,广西壮剧团一行5人先后到南路壮剧的发源地德保、靖西,北部壮剧的发源地田林、西林等县进行调研、采访,行程达两千多公里。先后对南路壮剧第五代传人、85岁的邝槐稳,右江壮剧团的第二代传人、76岁的张琴音,民间艺人黄广扩,青水街业余壮剧团、靖西县旧州业余壮剧团、靖西县业余民俗剧团、靖西县提线木偶剧团;北路壮剧第九代传人、84岁的黄芳声,第十代传人、75岁的闭克坚,罗里镇社区业余壮剧团、八桂女子业余壮剧团等进行了采访、录音、录像。对各地壮剧的代表性剧目、表演、唱腔、乐器及脸谱、服装、道具等,进行真实、全面、系统地记录,为传承提供基本条件。
广西壮剧团团长黄民胜说:“此行非常及时,可以说是抢救性的,如果再晚一年半载,那么目前年事已高,尚还健在的老人,一旦去世,损失将无法弥补。壮剧的传承,也将在我们这一代失传。”
一部好的戏剧,音乐的好坏往往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而器乐的演奏水准更是成功的前提。马骨胡、土胡、三弦是壮剧中不可缺少的“三大件”伴奏乐器,但当前在各大艺术院校内却没有开设马骨胡、土胡、三弦的演奏专业。没有专业器乐演奏人才,这也是摆在眼前急需解决的问题。潘小波说,前两年从艺术院校二胡专业毕业的学生,分配进团后改奏马骨胡,目前的状态还不错。在团里的学员班里,物色了几名乐感较好的学生,劝他们改行学习土胡和三弦演奏,并聘请团里已退休的老器乐手对他们进行“一对一”的指导。
2005年4月1日颁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对包括壮剧在内的广西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重要价值和保护工作地位。此外,我区还建立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了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以便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各方面力量和人才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潘小波认为,要全面系统准确地保护壮剧的内容、艺术形式以及文化表现形式,对包括壮族提线木偶戏、南路壮剧、北路壮剧和壮师剧等几个品种都给予有效的保护。总体来说,一是学术价值保护;二是传承人保护;三是传统剧目保护;四是艺术形式保护。
近两年,广西曾多次召开座谈会,就壮剧的保护传承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并全面开展了壮剧艺术的调查和资料搜集工作,完成了各项研究工作,并出版相关学术著作。组织有关人员编撰《壮剧史》、《壮剧艺术概论》、《壮剧艺词典》、《著名壮剧艺人小传》等专著,并从学术上探讨在新形势下壮剧如何保护、继承、改革、发展等问题。就在去年,我区田林县北路北剧艺术学校挂牌成立,旨将传统北路壮剧艺术工作进行普级化的传授,吸引一批青少年爱好者,培养和发现壮剧的表演人才,为保护和传承壮剧艺术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今年,广西有关部门还将组织专业和业余创作人员,整理和创作一批适合业余及县级专业剧团演出的中、小型剧目,投入排练、演出,扩大壮剧艺术的良好影响。同时,还要组织创作人员,创作2至3个既能在国内各地演出又能走出国门的优秀中、大型剧目,由广西壮剧团排练、演出,以提高壮剧艺术整体水平,扩大壮剧艺术在国内外的影响。(记者 蒋林)
(摘自 《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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