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丰富的千姿百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构成了中华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承载着中华民族文化渊源的诸多基因。2004年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
2006年,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各地也相继出台了自己的“非遗”保护名录。这些工作进展体现了各级政府对民族文化遗产的高度重视。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仍然处于濒危状态,保护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刻不容缓。
一、地方戏保护的历史价值和紧迫性
戏剧源于远古时代的民间祭祀,早在先秦时期就有既娱神又娱人的巫歌“傩”舞,绵延几千年,形成了以方言、地方风俗、民族特色为重要特征的地方戏剧。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为地方戏艺术的繁荣和发展,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力量,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相关的保护措施,使地方剧种和民族艺术在“文革”后焕发出了新的光彩和活力。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西方快餐文化的涌入,以方言为重要特征的地方剧种在市场竞争中遭遇了不同程度的危机:
(1)小剧种消亡迅速。据统计,上世纪我国有地方戏360多种,目前除有60-80个生存状况尚好外,其它剧种多数已经消亡,其中包括在戏剧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南方高腔、乱弹等古老声腔。即使有些小剧种暂时留存了下来,也大都处于岌岌可危状态,其传统剧目和表演手段总体上也无法与当年相比。山西省上世纪80年代有地方剧种52个,现在仅剩28个;安徽省的地方剧种从建国初期的27个衰减到现在的7个。
(2)剧团锐减。近二十年来,由于过分追求经济效益,一些缺少观众和市场的地方小剧种陷入困境。过半剧团解体,而这些剧团又往往是地方稀有剧种生存的根基,即使剧团还在,经济状况也日益紧张。安徽庐剧从建国初期34个专业剧团锐减到现在仅剩2个;四川有些县级川剧团在接受当地推进的文艺“瘦身”之后,连剧场都被拆掉了。没有了剧团,演员也就各奔东西,剧种也就随之不复存在。一批批老艺人相继辞世,技艺日渐失传。多数剧种消亡,有的放在档案里,有的已经没有多少历史资料可以查找和追寻。不少濒危的传统剧目,如再不抓紧抢救保护,大概不用10至20年,也将不复存在。
二、目前保护地方戏存在的主要问题
1、剧团资金严重匮乏,演员收入过低
(1)资金严重匮乏,很多剧团缺乏必需的生存保障,困境重重。许多剧团没有排练场地,只能在租来的简陋工房里练功、排戏;有的剧团甚至连办公场所都没有;有的已列入“非遗”的剧种从未得到过任何资金投入。
(2)演职人员收入过低,住房和医疗没有保障,青年演员每月收入只有几百元,难以养家糊口。演职人员普遍情绪低落,无人热心于剧种的生存与发展,许多有潜质的年轻演员纷纷改行或在外兼职。
2、人才流失严重,传承青黄不接
受现代生活方式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大多青年人不愿意学习和继承地方戏艺术而改行,人才流失非常严重。很多地方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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