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咚咚锵网站上强调是《打鱼杀家》而不是《打渔杀家》的文章(参看戏曲e文5月22日《再说〈打鱼杀家〉的“鱼”》。一文,作者君豪先生。以下简称“再”文),不觉也想就此问题谈一下个人的看法。愚意以为此处的“打渔”两字是对的,不能强作《打鱼》解。这也可以从文字和剧情两方面看。
从文字上看,我们不必多费力气在古书堆里去挖材料,就在常见的而且也已经被提出讨论过的“渔樵耕读”四字里,就可以看出“渔”字是可当作“打鱼的”或“渔人”来解释的,就如其中的“樵”是指“砍柴的”或“樵夫”一样。所以《打渔杀家》这个剧目中“打渔”两字,应该是指打了“打鱼的”或欺压了“渔人”的意思,这出戏是“打鱼的”受了欺负才“杀家”的故事,这和剧情的发展和主题是正相吻合的(详见下段)。如果像“再”文中所说“渔”字非要和别的字联在一起,或者说得更具体一点,非要像在跟“渔樵耕读”这类词语排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当作“打鱼的”或“渔人”的意思的话,那就似乎犯了不能“举一反三”的弊病了。
从剧情看,《打渔杀家》一剧是写打鱼的萧恩和女儿桂英,被当地恶霸勾结官府,一再勒索,并施刑杖,父女二人被迫起而反抗,杀死恶霸一家的故事。此剧重点在于官府恶霸欺压渔民,官逼民反,所以也叫做《渔夫恨》。此剧用《打渔杀家》作戏名,直点到题,用字非常恰切。若是照“再”文把戏名改为《打鱼杀家》,变成打了些鱼之后就去杀家,那就大大地有失此剧的原意了。至于在河边打鱼的场次,是剧情发展的过程或背景,应属陪衬的场面,以便引出后来的故事,不是剧情的主旨。戏词中有“打鱼”字眼,也是渔人们日常操作用语,不宜以此作为剧目上必要用“鱼”字的根据。再者,这里说打了渔人(打渔),从教师爷带了家丁来打萧恩,以及后来公堂之上(幕后)刑杖萧恩,这出戏主要“打”的对象是萧恩,不会有人误会是剧中其他角色的。
《打渔杀家》这出戏对人性的善良和邪恶,迫害者的嘴脸,被迫害者的无告与反抗,都描写得淋漓尽致,场次也编排得十分紧凑,处处引人入胜,所以它自从由秦腔改编为皮黄以来,一直流行不衰。我们今天愿意看这出戏,除了它的美好动人的唱段及表演以外,这一幕幕扣人心弦的渔人被压榨的故事恐怕也是主要原因。从这个角度看,“打渔”二字似乎更能启发我们对剧情的领会,“打鱼”则如射歪了的箭矢,有点偏离主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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