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第三届中国昆剧艺术节上获悉:为加强对昆曲的保护,苏州出台了《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昆曲于200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首批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苏州由此确立了昆曲“原生地、原生态、原真性”保护品牌。在《保护条例》中,体现昆曲“原真性特色”被明确提出。《条例》还规定,昆曲保护经费应列入政府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政府应复建和修复反映昆曲历史、体现昆曲艺术特点的设施、场所;中小学校应将昆曲知识列入素质教育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应利用旅游景点、特色街区、节庆活动传播展示昆曲艺术。(记者
徐馨)
(摘自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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