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青岛市第一届
校园京剧电视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关工委、教育(体)局,市教育局所属各学校:
为了结合教育部开展音乐课教京剧试点,激发青少年学习京剧的兴趣,青岛市关工委、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决定,联合举办“青岛市第一届校园京剧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推行“京剧进校园”活动,激发青少年学习京剧的兴趣,以“展示素质教育,弘扬民族艺术”为主题,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强少年儿童才艺训练,展现同学们创新、富有活力的青春风采。

二、大赛口号
“展示素质教育 弘扬民族艺术”

三、大赛时间
2012年4月——2012年8月下旬。

四、参赛范围以及参赛方式
1.参赛范围:全市所有在校的中、小学生以及幼儿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方式:个人参赛和组合参赛采取学校推荐方式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3.报名咨询电话:0532—85701695、85701746、85701690
4.邮箱:xiaoyuanfeng2710@163.com

五、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青岛市广播电视台电视青少旅游频道
青岛市京剧院
青岛少儿广电合唱团

附:1、青岛市第一届校园京剧电视大赛比赛细则
2、青岛市第一届校园京剧电视大赛报名表

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青 岛 市 教 育 局

青岛市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关于举办青岛市第一届
校园京剧电视大赛比赛细则

一、大赛分组及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共分:幼儿组、小学一组(2-4年级)、小学二组(5-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等五个组别,分为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2、奖项设置:分为幼儿组、小学一组、小学二组、初中组、高中组五个组别进行晋级赛,最终决选出各个组别的一、二、三等奖以及单项奖。获奖证书将由青岛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广播电视台确认颁发。
二、赛程安排
本次大赛共分为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1、海选阶段(2012年4月—2012年5月上旬)以学校为单位,集中进行校内选拔,于五月上旬报送至各区市体卫艺科,最后报至青岛电视台《校园风》栏目组。
2、初赛阶段(2012年5月中旬—2012年6月下旬)(以通知为准)
(1)比赛地点:青岛电视台明星大厅第七演播室(暂定,以通知为准)
(2)比赛内容:自我介绍(30秒)、自备戏曲表演(5分钟)
3、复赛阶段(2012年7月上旬—2012年7月下旬)(以通知为准)
(1)比赛地点:青岛电视台明星大厅第七演播室(暂定,以通知为准)
(2)复赛内容:
①自我介绍(30秒)
②自备京剧选段展示(6分钟以内)
③命题京剧选段展示(3分钟以内)
4、决赛阶段(2012年8月上旬——8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1)活动地点:青岛电视台明星大厅第八演播室(以通知为准)
(2)决赛内容:
①自我介绍(30秒)
②自备京剧选段展示(6分钟以内)
③命题京剧选段展示(3分钟)
④京剧知识小测验
⑤最后陈述(30秒)
5、颁奖(2012年10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比赛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
(一)比赛内容要求
1、自我介绍(30秒)
要求语言精辟,富有特色。
2、自备京剧选段展示(6分钟以内)
本环节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的表演功底、台风、形象气质等方面。
3、命题京剧选段展示(3分钟以内)
本环节选手将随机抽取或由评委现场提出京剧选段名称,由选手唱出此京剧选段。考察选手的应变及对京剧的整体掌握程度。如果答对可加分,答错不扣分。本环节主要让参赛选手了解京剧、认识京剧为主。
4、京剧知识小测验
选手现场抽题或由评委现场提问进行京剧知识的问答,内容涵盖京剧的相关基本内容。
5、最后陈述(30秒)
选手对自己本次比赛的表现做最后陈述。
(二)评分标准(满分10分)
初赛阶段:自我介绍 占总分30%
自备京剧展示 占总分70%
复赛阶段:自我介绍 占总分20%
自备京剧展示 占总分50%
命题京剧展示 占总分30%

决赛阶段:

自我介绍 30

占总分15%

自备京剧展示

占总分40%

命题京剧展示

占总分30%

京剧知识测验

占总分10%

最后陈述

占总分5%

语言简洁流畅 -----1

介绍个性鲜明 , 幽默新颖 -----0.5

唱腔准确,唱功扎实 ----2

现场效果,服装,舞台表现力 ------2

按照命题要求完成作品----2

风格突出 , 特色鲜明 ---1

准确完成该部分内容,如有异议,由专家评审给出最后结果

根据评委给选手打分,评出比赛的金、银、铜奖。

并由评委决定单项奖。

四、活动计划及后续安排
1、比赛期间《校园风》栏目将全程跟踪报道赛事情况。
2、比赛期间将择优选择参赛选手,参加青岛电视台《校园风》栏目的拍摄录制。
3、获奖选手将被推荐参与青岛电视台《校园风》栏目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活动。
4、获奖选手将被推荐参加省市以及全国各项比赛、演出。
5、获奖选手将被推荐参加“京剧小明星”评选。

附件2

(组合参赛)

青岛市第一届校园京剧电视大赛

报 名 表

区(市): 学校: 编号:

照 片

选手1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电子邮箱

QQ

(父母也可)

班级

年级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照 片

选手2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电子邮箱

QQ

(父母也可)

班级

年级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个人简介

学校意见

青岛市第一届校园京剧电视大赛

报 名 表

区(市): 学校: 编号:

照片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电子邮箱

QQ

(父母也可)

学校班级

年级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作品名称:

作品简介:

家庭成员

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个人简介

学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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