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2岁的李加荣曾在湖南省京剧团从事保洁、门卫工作,今年10月被该单位辞退。近日,李加荣和妻子罗晓群向省京剧团递交了一份“申诉书”,提出索要12万余元的经济赔偿。同时,李加荣向本报热线96333求助,希望记者帮忙维护其权益。
据统计,最近一个月,本报新闻热线96333接到的类似劳务纠纷投诉有28起。劳动部门提醒,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兼职也要订立劳动合同。
打工被辞退后向单位提出维权
李加荣来自邵阳,2008年底,他开始在省京剧团从事保洁、门卫工作。李加荣说,他和妻子罗晓群一起从事办公楼的清扫、送开水等工作,晚上他还负责守传达室,工资条上,却只写着自己一个人的名字,每月工资1300元。“如果分摊到两个人头上,每人月工资只有650元,没有达到长沙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该剧团把工资算在一个人头上。”李加荣说。
今年10月,李加荣收到该剧团的通知:因为单位搞内部改革、经费紧张等原因,要辞退他。李加荣认为,他为单位服务近两年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给他买过任何保险,有时节假日加班没有另付加班费,他向单位领导提出维权主张。10月18日,李加荣向省京剧团递交了一份和罗晓群共同签名的“申诉书”,要求单位支付两人加班费5万余元、最低工资补偿8700元、未签订书面合同赔偿14300元、年终奖及各种福利12800元和其他名目赔偿27000余元,共计123232元。
剧团称其无心工作才辞退他
省京剧团主管行政的负责人表示,从2008年底开始,剧团请李加荣做保洁和门卫,每天固定的事情是早上清扫办公楼、送开水,晚上9时后守传达室,工资1300元。有时让他疏通下水道、修洗漱盆,都是额外付费。因为李加荣的工作算兼职,他白天还可以出去干其他的活,所以双方只订立了口头协议。
“当初口头约定,如果工作做得好,剧团又有需要,就让他长期做,做得不好随时辞退。”这名负责人说,李加荣希望剧团提供住处,剧团就安排了一个免费的套间给他一家人住,连水电费都免了。剧团从未要求罗晓群做事,只是他们夫妻都住在剧团,她有时会帮李加荣干活。“而且李加荣经常出去接活,剧团的卫生就让他妻子做,剧团不可能因此给两份工资。”因为李加荣在外面揽活太多,无心做剧团的事情,才辞退了他。
是否赔偿可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表示,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并不禁止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做兼职,但不能影响本职工作。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突破了劳动关系的唯一性,有条件保护多重劳动关系(即兼职)。
省劳动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都是一种法律适当性的保护。就算兼职,也要订立劳动合同,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关于赔偿问题,李加荣可以收集证据,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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