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云,号丹秋,1910年生于河北省宁晋县,后随全家迁京,中共党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北京市第一、二、三、四、五、七届人大代表,北京市第六届政协委员,中国文联第四届常委,中国剧协第一至四届理事。曾任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团长、艺术顾问。著名河北梆子表演艺术家、教育家,“京梆子”主要代表人。

1925年正式登台演出,崭露头角。1926年加入京梆坤伶荟萃的“奎德社”,20岁时成为该社挑梁演员。

新中国成立后,在党的领导下,她组建“丹声社”,历任北京新中华秦剧工作团、新中华河北梆子剧团、北京市河北梆子剧团、北京青年河北梆子剧团团长。1953年她率团随中央慰问团赴朝鲜演出。1952年、1954年她先后荣获全国和北京市第一届戏曲演出观摩大会演员一等奖。1957年她的代表剧目之一《蝴蝶杯》被搬上银幕。

李桂云是河北梆子表演艺术家、革新家。她在充分继承前辈优秀技艺的基础上,广采博纳、刻意求新,她的表演优美动人、生动传神,她的唱腔既保持了传统河北梆子的高亢激越,又具有柔和圆润、委婉细腻的特色。成为河北梆子主要流派——京梆子的主要代表人物。

李桂云

李桂云还是戏曲教育家。1954年她在剧团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节衣缩食,果敢地组建了学员班,兼任班主任并亲自授课,培养了一大批河北梆子的优秀接班人,为“京梆子”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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