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由省人大、省文化厅和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专家组成的《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组一行,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会行政法规处处长李如章的带领下到广东汉剧院调研。调研组一行在汉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有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参观了牡丹剧场、办公大楼及展览室。随后,在五楼会议室举行了座谈会。著名汉剧表演艺术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梁素珍及参会人员畅所欲言,就广东汉剧的历史渊源及发展现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特别是对广东汉剧的传承保护,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一行认真听取了汇报,并表示会将同志们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作为重要的参考。

据了解,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走上依法保护的阶段。广东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拥有4万多个非遗项目,为了能让非遗得到规范化的保护,广东省文化厅起草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目前,《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条例的制定将对广东省的非遗保护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首先是将非遗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其次是将实践中的一些成熟经验上升为法规,成为各级文化主管部门、传承人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另外,该条例的制定,将为保护工作中的资金、保护、传承、合理利用提供有力的保障。同时,条例出台后,通过条例的普及,可以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让更多的人关心、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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