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上坟》是一出非常有意思的短戏,剧情非常简单:离家多年的刘禄敬得官返乡,路遇一个妇人在坟前哭夫,经过交谈和盘问,夫妻相认,携手回家。

单看剧情,不过是又一出上千年中华戏曲文化所喜好的酸甜口:丈夫披荆斩棘衣锦荣归,妻子守得云开终见日出。比苦情戏略欢乐,比刀马戏略平淡,但是有梦想,有仁义,有大悲喜,有小情绪……下点工夫,完全可以编成一出四平八稳的正剧。以须生演禄敬,以青衣演素贞,想来是最稳妥的组合。

可《小上坟》实际呈现出来的,却是一出小丑和花旦的调闹剧。为夫的鼻梁一坨白、裤脚双扎紧,行动出尽“丑”相,伸脖子薅袖子周身滑稽;为妻的银装素裹,“若要俏,三分孝”,小碎步满台飞,兰花手漫空指,媚眼儿随场抛,打情骂俏,欢乐得紧。

岂止欢乐,还有猥狎昵:打耳光、踢屁股、点脑门、牵衣角、踢乌纱、揪胡须、身体相蹭……民间所喜闻乐见的各种重口味元素,在这里都有沾带。难怪不少前辈学人如顾颉刚先生等,都将它目为淫戏,十分不满和不屑。

是啊,好好的一出贞妻贤夫喜相逢,怎么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得说跟它自身特点有关。

首先,它的人物和情节都太简单了,可资利用的有效信息量非常小。其次,它的编剧者业务水平有限。其戏词虽不乏泼辣生动的民间俗语,比如“桌案底下有禽兽,人皮里包骨头你不是人”,总体上却是浅陋直白的,什么“拿起梨花照一照,八月十五放光明”……洋溢着浓烈的、不讲究的乡土气息。又次,它的主旨平淡无奇。光是道德上正确大家就满意吗?如果这样就可以成为经典,艺人们何不集体去搞“花唱四书五经”呢? 再次,它的受众群在民间,民间要的就是热闹快活。倘若弄个唱八句挪不了一步的青衣在那里讴歌贞节牌坊,民众是会用脚投票的。

掰书至此,你会不会觉得:《小上坟》这故事阴阳两虚,简直是扶不起的阿斗,连文化扶贫的资格都未必挣得到,简直会营养不良自然灭绝呢?

你多虑了,亲。

根本上,这是一出民间艺人耍“玩意儿”的小戏,不是文人戏,更远非庙堂戏。你以为它在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么?不喈。你以为它在讲“积善行孝皆有报”,“拨开云雾见青天”么?不喈。仁义贞节什么的,不过是一副规避道德打击的全金属外壳罢了。老套故事情节的存在,只是为了耍的玩意儿能有所附丽。

换言之,在《小上坟》这里,人家是先有的玩意儿,后有的戏。

戏短,形式必须活泼才能兜住人。既然短,袍带、公案之类的黄钟大吕可以放一边了,要从老百姓生活里抓事儿。再往细了刨,老百姓生活里的大事儿,不外乎红白二字。红的不过结婚生子中状元,像《状元媒》、《凤还巢》、《失子惊风》都是大戏,主角身份高,跟老百姓隔着心,不好。那就白的——白的就是哭丧、吊孝、上坟之类了。

好吧,上坟吊孝。上谁的坟,吊谁的孝?正好,自打元朝就流传下来一个史敬德、马致远合著的《刘文龙传》(又名《萧素贞祭坟重会姻缘记》),里面有一出“上坟”,有悲有喜,挺好,就拿这故事架子来用。

框定了题材,再选技巧。玩意儿有很多种,哪种最便利、最讨巧、最招人待见呢?衔杯?咱没那气度;抖须?咱没那技术;击鼓?咱没那架势;唱空城?咱没那腔调。田间地头,调风弄月是理所当然的硬通货,换言之,“浪”才是硬道理。

于是,纸钱翻飞的青冢前,祭起了淫声浪气的重口味法宝,《小上坟》故事由感情戏成功转型为大家所耳熟能详的二人转。加上如颠轿一般风骚撩人、循环往复的“柳枝腔”,兀的不浪煞人也么哥!

于是,藉由上坟-耍宝这种大胆的对比,观众获得了更为强烈的感官刺激,民间艺人也隐秘地传达出一种对传统的叛逆。

好吧,现在看倌们想必明白我的意思了。你有锦心绣口哇?我有二人转。你有道德文章哇?我有二人转。你有波澜壮阔哇?我有二人转。你有华丽隽永哇?我有二人转。

一招鲜,吃遍天。道德上正确谁不会,艺术上正确,才能站稳脚跟。

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民众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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