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本苏六娘的校笺与翻译》序
文/彭妙艳

2007年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明本潮州戏文五种》,其中附有《苏六娘》。前此的2001年,潮汕历史文化研究中心出版《明本潮州戏文论文集》,收入论文几十篇,可惜无一专论《苏六娘》者。这是我之所以要整理、出版这个本子的原因。

如同饶宗颐先生在《<明本潮州戏文五种>说略》所写到的那样,“苏六娘与郭继春事,乃出潮州本地故事”。如再具体一点,则是揭阳故事,是目前见之文献的揭阳最早、最具规模的乡土文学遗存。当下重视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显而易见,像《苏六娘》这样早期本土文学的作品,理应受到足够的重视。诚然,在六十年代,前辈张华云先生等曾对《苏六娘》进行了改编,使之成为家喻户晓的潮剧保留节目。但平心而论,改编不属于整理的范畴,而是一种再创作,再创作后的作品思想性、艺术性比之原作,已有重大突破和发展,甚至于可以说和原作已经没有太多的联系。从艺术创新与发展上看,这是可行的,甚至是应该的,但是从传统文学的整理与保护上看,则就不是一回事了。

传统文学的整理,重在保持原真性。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其本来面貌与价值。由于在传播过程中,传统文学原作因为不同原因,出现了一些错讹,或者当代读者不易理解、把握的文字表达现象,所以需要通过运用相应的方法以还原原真以及便读,而校、注、笺等正是常被用来“打通”传统文学与现代阅读的工具。为了让读者了解《苏六娘》的原生状态,同时也对于本土传统文学有着更直观的认识,从而有益于从中借鉴以有补于当代的创作,笔者不揣浅陋,以目前流行明刻本为蓝本,进行断句、校勘和笺注,并且尝试以现代潮语进行翻译。我认为,翻译也是古典文学整理的方式之一,关键是,作为整理方式的翻译,应严格忠于原作,不加翻译者个人主观内涵的改变。因为与改编不同,翻译在于让原作借助今日的表达方式,实现从历史到今天的再现,让今天的读者,不必借助某些工具,就可直接感受原作的艺术形象,甚至于可以直接作为演出的脚本。而后者的尝试,或者可以被视为创新性的转化、传承。

本书的明刻书影,取自《明本潮州戏文五种》,其原本为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收藏,与《重补摘锦潮调金花女大全》(简称《金花女》)合刻,作为上栏,《明本潮州戏文五种》视为《金花女》附录。其实应是出于版式考虑的合编。据说台湾学者吴守礼先生曾作校记刊之《民俗丛书》第四辑,我以孤陋寡闻,未得一见,因此无所借镜。刘念兹先生曾于广东人民出版社出版“戏文五种”中的《刘希必金钗记》校注本,往年曾有一读,大受启发,故于拙编《苏六娘校笺与翻译》极有帮助。而翻译则包含不改变原意、原风格、原语类的创意设计与运作,有着笔者的一些技术性摸索。

至于思想性、艺术性的分析解读,那属研究的范畴,超出本书“整理”所应承受的任务,故不予越俎代庖。如同饶宗颐先生在上揭文所又提到的一个观点:《苏六娘》戏文还可以看到潮剧从南戏逐渐演变成地方剧种,并早在明代已有将地方故事编写成戏文的实例,说明了潮剧源远流长的古老历史。作为目前已知的“将地方故事编写成戏文的实例”,《苏六娘》在某点原创性上远大于同时从其他故事改编成的潮剧作品,作为具有“第一”的这样一个作品,其“非遗”价值当然不能与一般作品同日而语。这是促成我予以整理的动力所在,但限于学识,或者整理上层有各种不尽人意之处,这是亟盼关注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专家们不吝指正的。因我坚认,在这方面,光有“主观愿望是好的”,或“只要有这点精神”是不够的。
是为序。

点赞(0)

评论列表 共有 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